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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服务

二、延时服务

为进一步加强我岗效能建设,树立高效、为民的服务形象,本着特事急办的原则,特制定延时服务制度。

一、 在非工作时间内,服务对象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况,需要我岗工作人员延长工作时间给予办理的紧急事项,工作人员应承诺办理。

二、 延时工作的内容:

(一)下班时间已到,仍有服务对象前来办理事项,工作人员应在办理完毕后方能离开岗位,不得借故离岗或拒绝;

(二)在非工作时间,服务对象有紧急事项需要办理并能办理的,经预约,工作人员应予上岗办理。

(三)对一次性可办完的事,不让服务对象跑二次;当即可办的事不延时办理。


典型事例:

1、2014年09月09日16:45分,下午下班时间的铃声骤然响起,安装单位河南华豫起重集团有限公司人员风尘仆仆进入业务大厅,得知已过了下班时间,非常失望,但我岗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毫无怨言热情地接待了这位用户,自觉延长下班时间帮助他申报金环索具有限公司5台新安装起重机和1台移装检验,待查阅好设备资料、核算好检验费用、申报登记入系统后完成了整个报检工作,才安心各自下班。

2、2014年09月15日11:30分,宁波甬达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人员和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人员走进业务大厅,自助取号后,甬达电梯公司人员要求办理即将超期的2台电梯年检,轨道交通集团则急需办理两台电梯新安装,我岗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主动放弃休息时间,顶着饥饿完成了两家单位要求的申报登记工作,真正做到了“急用户之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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