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服务创一流
巾帼建功展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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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

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业务大厅“巾帼文明岗”守则

一、认真学习。自觉参加学习,精通岗位业务知识,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

二、规范操作。严格按照中心质量体系文件要求及行政许可规定受理各类业务,不徇私情,恪守承诺,秉公办事。

三、优良服务。端正工作态度,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十项便民措施”,做到微笑服务、礼貌服务、文明办理、快捷办理,真正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

四、遵守纪律。严格遵守中心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不擅自离岗,仪表端庄,佩证上岗,工作时间不做工作外事情。

五、团结协作。同志之间、“窗口”内部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进步,营造和谐、上进的工作气氛。

六、档案齐整。做好各类档案资料的建档和保管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七、保洁良好。树立“卫生为荣”意识,养成和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倡导无烟办公,创造优雅的工作环境。

八、注意安全。下班时关好门窗,整理好办公桌面,切断照明,空调及办公设施电源。